4月21日,区食药监局为派潭镇黄沙氹村某白酒小作坊发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据悉,该小作坊登记证是我区乃至广州市首个小作坊登记证。
据了解,《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于201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该条例第八条规定,食品小作坊在生产加工前应当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今年4月5日,派潭镇黄沙氹某白酒小作坊向派潭镇食药监所提交申请《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
在受理该作坊登记申请后,派潭镇食药监所对小作坊进行实地核查,并按照《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表》内容进行检查,认为该作坊严格区分生产车间、原料间、酒曲存放间、成品间等相关功能间,改造生产与加工场所,完善设施设备,做好加工过程控制、台账资料和包装标识,符合办证基本条件。随即对该小作坊办证信息予以公示。4月21日,公示期满,区食药监局为该白酒小作坊发放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